我国招投标中政府行为的规范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9-21 14:45:44 |
大部分企业生产能力都比较小,综合势力都比较差,国际竞争力比较弱。我们对他们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通过企业制度创新,确立企业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健全企业法人制度;b)切实有效的为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长期积累的实际问题和困难;c)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建筑市场进行整改,通过采取合并等手段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施工企业。
4 结束语
总之,政府行为的不规范严重阻碍了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所以为了保证工程招投标工作能公平、公正、有效的进行,不仅需要规范市场行为,更需要规范政府行为。当然,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行为的规范还任重道远,招投标的规范也就需要时日。 上一页 [1] [2] [3] [4]
|
|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规避施工招投标阶段财务管理风险
下一篇文章: 关于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的几项措施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